本文说明的是韩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在工作中受伤后,很多人以为只能去公司指定的医院。其实不是这样。但是,在哪家医院治疗,会影响医院能否代办工伤申请,以及获批后能否直接向勤劳福祉公团(劳动福利公团,COMWEL)申报治疗费。
本文集中说明事故发生后最初怎样选医院。申请表和医生意见由谁准备,请参考工伤材料去哪儿办?按医院、公司、公团分好类。已经在治疗中,想换医院时,请参考在韩国工伤治疗期间想换医院,先办什么手续?。
Contents 目录 06 SECTIONS
先根据当前情况决定去哪里
- 出血、意识不清、疑似骨折等紧急情况
- 去最近的急诊室或能够进行必要急救的医疗机构,不要因为行政手续耽误治疗
- 不是急症,但需要就诊
- 同时确认医院能否诊治相应伤病,以及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
- 已经先在普通医院就诊
- 保留病历、检查影像、收据和诊疗费明细,再确认在哪里继续治疗和申请工伤
- 已经获批并正在治疗
- 如要换医院,应向当前医院和公团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疗养手续,而不是只预约新医院
事故现场往往没有时间挑选医院。由救护车送到某家医院,或先去最近的急诊室,不会仅因为该医院不是指定医院就失去申请工伤的资格。反过来,也不能认为非紧急情况下在任何普通医院先支付的全部费用都会由工伤保险报销。
所谓‘工伤指定医院’,法律上叫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
法律使用的名称是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其中包括勤劳福祉公团设立的医疗机构、上级综合医院,以及由公团指定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勤劳福祉公团网站的工伤指定医疗机构查询页面,按地区、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或机构名称查询。
出现在查询结果中,并不表示它一定能马上处理你的伤病。去医院前最好先打电话确认以下事项。
- 是否有诊治受伤部位或疑似疾病的科室
- 当天是否可以就诊、住院或手术
- 是否可以咨询并代办首次工伤疗养申请
- 工伤业务窗口设在哪里
上级综合医院属于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但是,除急诊患者或其他不得已的情形外,可能需要有医学意见说明必须在该上级综合医院治疗。不要只因为医院规模大就直接选择上级综合医院,应先确认它是否适合当前病情并能接诊。
已经先在普通医院治疗了怎么办
挂号和看诊时,请说明这是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向医护人员如实说明什么时候、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时、哪个部位受伤。初诊病历可能成为以后确认事故经过和伤病的重要资料。
请保留以下资料。
- 诊疗费收据和诊疗费明细
- 处方及药费收据
- 已经开具的诊断书或就诊确认书副本
- 检查结果及X光、CT、MRI等影像资料
- 可以说明救护车转运或急诊就诊经过的资料
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40条规定,原则上应在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接受疗养,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用疗养费代替实物疗养。关键是“不得已的情况”。仅仅因为先在非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不代表收据上的金额会原样支付。请保留收据,并向勤劳福祉公团确认可以申请的范围和所需材料。
后续治疗医院怎么定
如果当前医院是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而且能够提供所需治疗,可以向医院的工伤业务人员咨询首次疗养申请。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可以在劳动者同意后代办申请。各医院的实际窗口和代办范围可能不同,请向收费处(원무과)确认。
如果当前医院不是指定医疗机构,或者无法提供所需的手术、康复治疗,可以另找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但治疗连续性很重要,应先确认新医院是否能接诊,并商量如何转交现有病历和影像资料。
- 1先接受必要治疗紧急情况先去最近的急诊室等机构,非紧急情况先确认相应科室和当天能否就诊
- 2确认是否为指定医疗机构通过公团查询页面和医院收费处确认指定状态与工伤业务窗口
- 3保留首次就诊资料保留记录事故经过的病历、检查资料、收据和费用明细
- 4确定申请与后续治疗路径向医院工伤业务人员或勤劳福祉公团确认首次疗养申请、费用请求及是否需要去其他医院
如果工伤已经获批,并且正在某家指定医疗机构治疗,情况就不同了。换医院可能不仅是预约新医院,还需要公团作出医疗机构变更疗养决定。除急诊患者外,不要先换医院再补手续。请先向当前医院的工伤业务人员说明想去的医院并接受指导。
常见问题
只能去公司指定的医院吗?
急诊室不是工伤指定医院怎么办?
只要是指定医疗机构,工伤就一定获批吗?
医院没有工伤业务人员,就不能申请吗?
最后想提醒您
选择医院的顺序并不复杂。紧急时先治疗,治疗后确认是否为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并保留记录。 不要为了查询指定状态耽误急救,也不要认为在普通医院支付的费用都会自动报销。请保留首次就诊资料,再向公团确认认可范围。
如果一开始就能选择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会更便于申请代办和获批后的治疗费处理。即使已经在其他医院开始治疗,申请道路也没有被堵死。把后续治疗医院、工伤申请和先支付的费用分开确认即可。
评论 0
所有评论经站长审核后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