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受了伤,先治疗,材料是其次。但治疗一开始,问题就一个接一个来了:工伤要不要先跟公司说?需要什么材料?公司不配合怎么办?工伤申请让人觉得难,往往不是因为程序本身复杂,而是身边没有人告诉你从哪一步开始。
先说结论。在韩国,工伤申请从填写疗养给付申请书(요양급여신청서)和准备医疗机构意见书开始,提出申请的人不是公司,是你自己。这篇文章按顺序讲清:谁向哪里申请、准备什么材料、怎么提交、提交后的流程,以及结果是”不予认定”时该怎么办。如果您想先确认”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可以先看这一篇:
正式开始之前,先把申请的整体流程看一遍。
- 1填写疗养给付申请书以个人信息和受伤经过为中心,申请书正文由自己填写
- 2拿主治医生的意见书治疗医院的主治医生写明伤病名称和需要的疗养期间
- 3提交从工伤保险医疗机构代办、One-Click代办请求、向管辖公团直接提交中选择合适的路径
- 4受理并通知雇主公团把申请一事告知公司并听取意见
- 5灾害调查核实受伤经过与工作的关联(必要时调查工作单位和医院)
- 6疾病在必要时经判定委员会业务上疾病中属于审议对象的案件,要经过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
- 7结果通知获得认定后治疗费走工伤保险,并可以接着申请休业给付等其他补偿
下面按顺序看每一步要注意什么。
Contents 目录 08 SECTIONS
工伤申请,是自己办的,不是公司给办的
最想先纠正的一个误解:很多人以为工伤是”请公司帮忙处理”,但韩国法律定的结构不是这样。《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41条规定,想领取疗养给付的人,也就是受伤的劳动者本人,向勤劳福祉公团(근로복지공단)提出申请。公司不是申请的主体。
现行疗养给付申请书上没有业主确认、签字或盖章栏。即使公司反对或拖延,劳动者也可以不经公司事先同意直接申请。不过这不等于瞒着公司进行:按照《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施行规则》第20条第2款,公团受理后会通知保险加入者并听取意见。业主的反对意见只是调查资料之一,并不自动导致不予认定,最终判断由公团作出。
有些案件仍会需要公司持有的资料。根据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该法第116条第2款和施行令第115条之2,劳动者为领取保险给付要求必要证明,或要求提供劳动条件、实际工作时间、事业场有害危险因素、健康检查结果资料时,业主没有正当理由就应当提供。公司不交资料不会阻止受理申请,但公团核实事实和另行取得资料可能需要更多时间。
还有一点可以放心:虽然法律也规定了部分不适用的事业,但只要属于工伤保险当然适用事业,公司没有办理参保申报本身不会阻止劳动者申请。听到“我们公司没有工伤保险”时不要就此放弃,具体适用范围可以看公司没交韩国工伤保险,受伤后还能申请吗?。
申请前确认两件事
动笔之前,先确认两点。两点都符合,才是工伤申请的对象。
- 干活时发生的事故
- 上下班途中的事故
- 因工作得的疾病
- 属于这三类之一就符合
- 3天以内就能治好的伤不在对象内(该法第40条第3款)
- 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疗养给付对象,应另行确认健康保险等治疗费处理方式
- 判断需要治疗4天以上,就到了考虑申请的阶段
基础材料是申请书和意见书
工伤申请的基础材料是疗养给付申请书和附件第3号疗养给付申请意见书。填写申请书粗线框内的必填项目并由申请人签名,再请医疗机构出具意见书,一并提交。
- 申请书正文由自己填写。以个人信息、所属单位,以及受伤在何时、何地、如何发生的”灾害发生经过”为中心。
- 意见书(소견서)由治疗医院的主治医生填写,写明伤病名称、需要的疗养期间等医学判断。
- 脑血管、心脏疾病或腰、肩等肌肉骨骼疾病,可能要按公团或医疗机构的说明补交相应的专项意见书。委托代理人、第三方造成事故、因同一原因已获得其他赔偿等个案,还会需要相应的附加材料。
下面的图片用来了解申请书和意见书有哪些填写项目,点击可以放大看。
表格可以在医院收费处(원무과)或勤劳福祉公团拿到。提交时应从公团官网下载并确认是2026年7月7日修订的现行表格等最新版本。表格是韩文的,填写时可以请会翻译的同事、家人帮忙,重要的是内容真实、具体。
这里实务上最关键的部分是受伤经过。公团审查的核心,就是这段经过和工作的关联性。什么时候、在哪里、干什么活、怎么受的伤,按时间顺序写具体。
提交方式有三种
写好的申请书可以从下面三条路里选择。要特别分清:One-Click不是个人把填好的同一张申请书直接上传,而是在线请求治疗医疗机构代办。
- 工伤保险医疗机构代办
- 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征得劳动者同意后代为申请(该法第41条第2款、施行规则第20条第1款)。尘肺申请不走这项代办程序
- One-Click代办请求
- 通过“政府24”App的“원클릭 산재신청 대행 요청”,或公团疗养申请说明中的One-Click,选择就诊的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并请求代办。信息传给医疗机构后,由医疗机构办理申请
- 向公团直接提交
- 到单位所在地管辖的勤劳福祉公团地区本部或分部现场提交,也可以邮寄或传真
其实我就是在韩国医院收费处负责工伤业务的实务人员。遇到第一次接触工伤、一脸茫然的患者,我会从填申请书开始一起弄,帮着查单位管理编号,再把病历和影像资料准备好寄给公团。外国患者语言上有一道坎,更需要这样的帮助。
当然,医院不同、负责人不同,热心程度会有差别。但工伤指定医疗机构一般都有处理这套流程的实务人员,如果您正在治疗的医院是指定机构,就到收费处开口问一句工伤申请的事。对不熟悉工伤的人来说,这是最快也最稳妥的开始。
提交之后的流程
申请书受理后,球就到了公团那边。像文章开头的流程图那样,公团把申请一事告知公司、听取意见,然后调查受伤经过和与工作的关联。业务上疾病中依《施行规则》第8条属于审议对象的案件,要经过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不过,尘肺、二硫化碳中毒、因临时大量暴露造成的急性中毒等《施行规则》第7条规定的疾病,不属于该委员会的审议对象。之后认定或不予认定的结果会通知申请人和雇主。
《施行规则》第21条规定,原则上的处理期限是公团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但判定委员会审议、公团依法调查和诊察、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业主并等待其提交意见,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等追加调查所需时间,都不计入这7日。因此,7日不是整个流程一定在一个日历周内结束的保证;补正或事实调查较多、需要委员会审议的案件,实际决定时间可能明显更长。
获得认定后,属于工伤疗养给付范围的给付项目治疗费由医院直接向公团请求,这些项目没有像健康保险那样按比例由患者承担的个人负担金。不过,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疗养给付计算标准》不认可的非给付项目仍需本人结算。认定前已经垫付的治疗费,可以通过本人负担治疗费请求程序申请返还,但能否返还、返还多少,要看该费用是否属于工伤疗养给付范围。另外,不能上班期间的休业给付(평균임금의 70%,按平均工资的70%)要和疗养给付分开申请。
结果是”不予认定”,也不是就到此为止
就算结果是不予认定,事情也没有结束。不过,审查请求、再审查请求和行政诉讼并不是必须依次全部走完的三个层级,可以按案件选择救济路径。
自知道决定之日起90日内可以提出审查请求(该法第103条)。审查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经过再审查请求(该法第106条)后起诉;还可以不经审查,直接提起撤销诉讼。像职业病这样经过判定委员会审议的决定,也可以跳过审查请求、直接提出再审查请求。不同路径的90日起算点可能不同,应先确认通知书的实际收件日期。
不过要知道一点:第一次申请是把事实整理清楚,而不服程序是要拿出能推翻公团已有判断的补强依据,性质不一样。没有新的医学意见或追加证据、拿同一套材料再争一次,结果很难改变。所以如果收到了不予认定,值得考虑和劳务士(노무사,韩国的劳动法专业人士)等专家一起分析缺了什么、定好应对方向。
常见问题
公司说不给办工伤,怎么办?
治疗已经结束了,现在还能申请吗?
申请工伤会不会给公司带来很大损失?
申请要花钱吗?
最后想说的话
工伤申请从填写疗养给付申请书和准备医疗机构意见书开始。既不需要公司的许可,也不需要向公团缴纳申请手续费。觉得难就一直拖着,时效在流逝、证据在变淡。正在医院治疗的话,先到收费处开口问一句工伤申请,就是开始。
当然,不是每个申请都一帆风顺。受伤经过和公司说法不一致,或者要证明疾病与工作的关联这类有争议的案件,从一开始就和专家一起准备,反而少走弯路。希望这篇文章能帮您迈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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