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不给办工伤,那我是不是就办不了了?”在医院的接待窗口做工伤业务,这个问题真的经常听到。有的人以为必须公司出面办理才算工伤,就这么白白等了几个月才来。这几个月里,治疗费一直自己刷卡垫付,心里的煎熬更不用说。
先说结论:在韩国,工伤(韩国叫产业灾害,简称산재)申请不是公司替你办的,而是受伤的劳动者本人向勤劳福祉公团(劳动福利公团)提出的。公司配合,只是让某些环节更省事;公司不配合,申请也不会因此被卡住。这篇文章把公司不配合的情况分成几类,逐一说明每种情况下会有什么不同、需要准备什么。如果你对申请流程本身还不熟悉,可以先看在韩国怎么申请工伤?流程、表格和期限一次讲清。
先看不靠公司帮忙、自己走完申请的整体流程。
- 1填写申请书疗养给付申请书(韩文表格:요양급여신청서)里的受灾经过本来就是由我自己填写的。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什么工作时、怎么受的伤,按时间顺序具体写清楚
- 2拿医生意见书由治疗医院的主治医生填写伤病名和所需疗养期间,这份材料和公司无关
- 3准备证据如果公司有可能否认事实,就提前收集目击同事的证词、初诊记录等材料
- 4提交医院代办、公团分部现场提交、Total综合服务网上申请,三条路都不需要公司签字
- 5公团调查与决定公团会把申请一事告知公司并听取意见,但判断由公团调查材料后独立作出
Contents 目录 08 SECTIONS
大前提:申请工伤不需要公司的许可
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41条规定,疗养给付由”想要领取疗养给付的人”,也就是受伤的劳动者本人向公团申请。公司不是申请的主体。过去申请书上确实有业主确认栏,需要去找公司盖章,但从2018年1月起确认栏本身已经废除,现在的表格上根本没有公司签字的地方。向公团申请也不收任何费用。
当然,这不等于可以完全瞒着公司进行。公团收到申请后会通知业主并听取意见,但这只是核实事实的程序,不是征求同意的程序。就算公司提出反对意见,公团也会自己调查材料,独立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下面把不配合的情况一个一个来看。
情况一:公司说”我们不给办工伤”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但其实这句话在程序上根本不成立。因为从头到尾就不存在一个”由公司来办”的工伤程序。公司做的事,不过是接到公团的联络后提交意见而已。递交申请书的人不是公司,决定是否认定的机构也不是公司。所以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公司不想帮忙”,但它挡不住我的申请。
说这种话的同时,往往还会跟着一句”别走工伤了,治疗费公司来解决”,也就是私了的提议。那个选择会让你放弃什么,下面这篇文章里写得很详细。
情况二:公司拒绝开证明、不配合确认材料
请公司写一份经过确认书、开一份在职证明,却被拒绝,这种情况法律里有直接的答案。
法律把业主的协助定为义务。
领取保险给付的人要求提供领取给付所需的证明时,业主必须证明。
请求提供法令规定的资料时,业主没有正当理由也必须配合。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116条
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令第115条之2还把可请求的资料具体列明:劳动合同、就业规则等劳动条件资料,上下班记录等实际工作时间资料,物质安全保健资料等工作场所有害危险因素资料,以及劳动者健康检查结果。最好用短信、电子邮件等能够留下记录的方式提出请求,并保存公司的答复。
同一条法律还留了一个现实的安全装置:因业主下落不明或其他不得已的事由,无法取得证明或资料时,可以省略。没有公司的确认书,并不等于法律禁止受理申请。受灾经过由申请人填写,公团也可以调查公司不确认的部分。不过,公司掌握的资料缺失可能增加事实核实难度,所以工资转账、上下班记录等自己手里的资料也应一并提交。
情况三:公司否认事故本身
在各种不配合里,这是最让人心里发沉的一种。”没有过那种事故”、”不是干活时受的伤”,公司在事实关系上跟你唱反调。即便如此,结构还是一样的:公司的主张只是众多意见中的一条,最终由公团调查双方的陈述和材料后作出判断。只是双方说法相左时,能支撑我这边经过的材料就变得格外重要。
- 目击事故的同事的证词和联系方式
- 事故前后往来的短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
- 作业现场和事故地点的照片,能拿到的话还有监控录像
- 写明受伤经过的初诊记录,第一次就诊时就把经过跟医生说清楚,留在病历里
- 能证明上下班和工作事实的记录,比如排班表、出入记录、工资转账明细
有的公司甚至因为没签劳动合同,就主张”他不是我们的员工”。但在韩国工伤保险里,不能只看合同名称,而要综合实际用工从属性。应当用接受业务指示的聊天记录、工作时间和地点受到控制的资料、报酬支付方式等,说明自己属于韩国《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仅仅做过工作不一定都构成劳动者;真正的独立经营者还要另看劳务提供者特别规定等是否适用。
说实话,我自己就是在医院里天天经手工伤材料的挂号收费处(원무과)工作人员,但公司和劳动者说法严重相左的案子,站在我这个只负责寄送材料的位置看,也觉得不简单。这属于需要设计”用什么去证明什么”的领域,如果你的情况是这样,从一开始就和专门做工伤的劳务士(노무사)等专家一起准备,往往能少走长期纠纷后的弯路。
情况四:公司没参保、倒闭了、或者联系不上
这已经不是拒绝配合,而是事实上没有一个能配合的公司了。公司不存在本身不会禁止申请,但是否属于当然加入事业、本人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仍要分别确认。
韩国工伤保险不是业主任意选择加入的保险。属于当然加入的事业,保险关系原则上从事业开始之日成立;后来才符合条件的,则从符合之日成立(《雇用产灾保险费征收法》第7条)。不会仅因公司未申报而扣减劳动者的法定保险给付,欠缴保险费和法定追加追缴由公团另行向业主处理。不过施行令也规定了少数除外事业,详细内容见老板没给交工伤保险?在韩国你照样能申请工伤。
倒闭、失联也是一样。请求补偿的权利是对公团的权利,不是对公司的权利,公司没了,权利还在。前面说过,业主下落不明时,业主证明可以省略。就算已经离职,只要时效还在,也可以申请,这一点在离职后也能申请工伤,只要还在时效内里写过。
如果公司不只是不配合,还要拦着你
有的公司不止不帮忙,还会阻拦申请、暗示要给你穿小鞋。到了这一步,法律的保护就直接启动了。《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111条之2禁止以申请保险给付为由解雇劳动者或给予其他不利待遇,第127条规定违反的业主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产业安全保健法》第57条也禁止业主隐瞒产业灾害发生事实。保险费上涨、公司脸色这些顾虑的真相,在申请工伤会给公司添麻烦吗?三个顾虑逐条核实里逐条对照法条核实过了,如果你犹豫的原因在那边,建议一起读一读。
常见问题
公司不告诉我事业场管理编号和公司信息,申请书是不是写不了?
能不能不让公司知道,悄悄申请?
公司向公团提交了和事实不符的意见,会怎么样?
别说配合了,公司放话说敢申请工伤就让我好看
最后想说的话
公司的配合,是有了更好,而不是必须要有。递交申请的人、作出判断的机构,从头到尾都在公司外面。在”公司不给办”这句话面前耗掉几个月,才是最可惜的事。如果你现在治疗的医院是工伤指定医疗机构,就从跟挂号收费处提一句工伤开始;如果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去公团分部或在Total综合服务网上开始。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迈出那犹豫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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