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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被扣押了,还能领到韩国工伤给付吗?受给权保护的范围、防扣押专用账户的申请顺序和税费问题一次说清

本博客介绍韩国工伤保险(산재보험)制度,面向在韩国工作的劳动者。文中的法律条文、金额与程序均以韩国为准。

可以领取。 在韩国,领取工伤给付的权利本身被法律禁止扣押;如果用防扣押专用账户接收,进入该账户的金额全额受保护。但如果用平时使用的普通账户接收,钱到账之后保护就可能中断,所以最好在给付发放前先把账户整理好。

有些人在受伤之前就已经背着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治疗时间一长,收入中断,负担只会更重。在这种情况下担心“就算休业给付发下来,账户被冻住不也是用不了吗”,是很自然的。

韩国法律对这一点另有规定。只是受保护的环节和保护中断的环节是分开的,要先了解这条界线并提前准备账户,钱才真正能用得上。

Contents 目录 07 SECTIONS
  1. 01 先看看您属于哪种情况
  2. 02 法律保护的是“权利”
  3. 03 防扣押专用账户,现在叫“幸福守护账户”
  4. 04 开设账户并申报的顺序
  5. 05 这笔钱要交税吗
  6. 06 常见问题
  7. 07 今天可以先确认的事

先看看您属于哪种情况

还没有申请给付
在给付决定下来之前先准备好防扣押专用账户,并向勤劳福祉公团申报为受领账户,这是最干净的做法
给付已决定但尚未入账
现在开设专用账户并变更受领账户,从下一笔发放起就能受到保护
正在用已被扣押的普通账户接收
进入该账户的金额可能无法取出。请先确认变更为专用账户的手续
即将领取伤残给付或遗属给付等大额款项
金额越大,账户整理的影响也越大。请在支付决定下来之前先确认

法律保护的是“权利”

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88条这样保护受给权。

① 劳动者领取保险给付的权利,即使退职也不消灭。
② 领取保险给付的权利不得转让、扣押或提供担保。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88条(受给权的保护)

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主张“我要代替这个人领走他从公团拿到的休业给付”。因为领取给付的权利被法第88条排除在扣押对象之外。即使已经离职,这项权利也不会消失,这一点在离职后申请工伤的说明中有更详细的介绍。

问题出在下一步。这笔钱一旦进入账户,在法律上就变成了“存款”。 韩国大法院(韩国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是禁止扣押的债权,一旦汇入债务人的存款账户,扣押禁止的效力就不再及于该存款债权。权利受保护,但入账的钱会与其他存款混在一起,可能成为扣押对象。

所以法律又加了一层。第88条第3项和施行令第81条之2规定,汇入向公团申报的保险给付受领账户的金额,全额不得扣押。与一般工资债权只保护一定比例不同,这个账户里进来的钱全部都是保护对象。

注意
反过来说,如果不是用专用账户,而是用平时的普通账户接收,就享受不到这种全额保护。 给付会正常入账,但如果那个账户已经被扣押,取款就可能被阻断。这就是变更账户和填写申请书同样重要的原因。

防扣押专用账户,现在叫“幸福守护账户”

以前必须单独开设工伤保险给付专用的“希望守护账户”(희망지킴이통장)。从2024年9月2日起,失业给付、求职促进手当、代支付金、工伤保险给付、建设劳动者退职共济金的防扣押账户统一为幸福守护账户(행복지킴이통장),一个账户就可以接收多项给付。

  • 已经在使用希望守护账户的,可以继续使用
  • 未参与整合的金融机构,仍然只能按事业分别开设专用账户
  • 专用账户只接收相应给付,不是可以和其他钱混用的账户
  • 以受给权人本人名义开设,也有家属以代理人资格开设的情况

整合实施当时参与的金融机构为农协银行、新韩银行、友利银行、韩亚银行、IBK企业银行、BNK釜山银行、BNK庆南银行、地区农畜协和邮政局,SC第一银行随后加入。之后参与机构可能增加,您常用的银行是否可以办理,请向该银行或勤劳福祉公团确认。

开设账户并申报的顺序

  1. 1
    准备确认领取资格的材料疗养(保险给付)决定通知书、保险给付支付确认单、年金证书等能够证明正在领取工伤保险给付的材料
  2. 2
    在金融机构开设专用账户携带身份证和上述材料前往,申请开设防扣押专用账户(幸福守护账户)
  3. 3
    向公团申报为受领账户通过勤劳福祉公团(劳动福利公团,1588-0075)或雇用·产灾保险综合服务,把该账户指定为保险给付受领账户
  4. 4
    确认下一笔发放入账保险给付自支付决定日起14日内发放。请确认是否正常汇入新账户

法律也没有堵死实在无法开设专用账户的情况。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存在无法转入账户的不得已事由时,可以用其他方式支付。如果连金融交易本身都有困难,请向公团说明情况并咨询可行的办法。

这笔钱要交税吗

不用。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91条规定,对以保险给付支付的金品,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不得课征公课金。领取了休业给付,并不意味着要在年末结算或综合所得税申报中作为所得申报。

不过有一点要区分。公团支付的保险给付,与向公司主张的民事损害赔偿金或和解金性质不同。和解金的税务和给付调整问题需要另行判断,如果您正准备与公司和解,建议把那部分单独确认。

常见问题

休业给付已经汇入被扣押的账户了,这笔钱怎么办?
汇入普通账户之后会被视为存款,取款可能被阻断。不过韩国民事执行法规定,禁止扣押的债权被汇入时,债务人可以申请,由法院撤销该部分的扣押命令。个别案件的结果取决于法院判断,因此建议先向勤劳福祉公团咨询账户变更,已经入账的金额则到大韩法律救助公团等免费法律支援窗口咨询。
为了避开扣押而更换账户,会有问题吗?
在原本接收禁止扣押债权的账户被扣押后,改用未被扣押的其他账户接收的案件中,韩国大法院曾判断不构成妨害强制执行罪。专用账户制度本身就是法律设置的保护装置,按制度指定受领账户属于正常手续。
伤残给付一次性领取大额,也能全额受保护吗?
汇入保险给付受领账户的金额不设上限,全额属于禁止扣押的对象。但如果把这笔钱转到其他普通账户,从那时起就成为一般存款,所以想维持保护,最好留在专用账户里按需要取用。

今天可以先确认的事

申请给付和准备账户是两件事。在递交工伤申请、等待决定的期间先把专用账户开好,从第一笔给付起就能完整使用。

如果现在账户处于被扣押状态,顺序是这样的:开设专用账户,向公团变更受领账户,已经入账被冻住的钱则另行咨询。想一次解决三件事,往往会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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