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的院务科帮人办工伤申请,腰是格外常遇到的部位。而且为腰来的人,几乎都会说同一句话:”拍了MRI说是退行性的,是年纪的问题,那工伤就不行了吧?”
先用数字回答:腰确实是肌肉骨骼疾病里门槛最高的部位。但门槛在哪儿,多数人想的和实际不一样。翻开公开的判定书,一位干了34年的管道工没通过,一位29岁、干了3年7个月的组装工却通过了。工龄的长短并不是答案。
肌肉骨骼疾病的整体标准和肩、膝盖的部分在下面这篇里整理过,这篇只看腰,看看真实判定到底分在哪里。
Contents 目录 10 SECTIONS
为什么只有腰这么低
把公共数据门户公开的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判定书61,566份(2015~2021)自行统计,肌肉骨骼疾病中脊柱为15,939份、认定率58.5%,脊柱以外为26,535份、认定率70.6%,差了十二个百分点以上。
原因在腰这个部位的性质。椎间盘随着年龄增长,谁都会水分流失、变扁。所以干了很久的身体,MRI上即便与工作无关也会拍出退行性变化,判定要分辨的就不是”这个人的腰变差了”,而是”工作有没有比自然衰老推得更快”。比肩膀或膝盖多了一层判断。
判定要依次通过三道关口
把多份判定书并排读,审议的顺序就浮出来了。前一道关口卡住,后面根本不看。
- 1伤病是否被认定公团咨询医师先看影像和病历里能不能确认所申请的那个伤病。这里卡住,工作负担连审议的机会都没有
- 2负担业务是否被确认接下来是作业调查。用什么姿势、搬了多少、多久,那段工龄有没有客观材料留下
- 3是否超过了退行性变化最后判断这份负担有没有超过年龄带来的自然变化而起了作用
法条也支撑这个顺序。《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施行令附表3第2号规定:有重复动作多、需要用力过猛、维持不当姿势、振动作业等身体负担业务(给身体造成负担的工作)经历的劳动者,腰部发生或加重肌肉骨骼疾病的,视为业务上疾病;同时明确写入既有疾病因工作加重的情形,以及衰老因工作而进展更快的情形。不过前面还附了一句但书:因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原因发病的除外。
第一道关口:工龄再长也可能在这里分开
最让人惋惜的不予认定,出在这里。看两件。
一位做了约17年工厂管道制作安装的申请人,判定委员会对作业本身是这样评价的:在切割、搬运、组装管道以及更换旧管件的过程中有重物搬举和腰部的伸展、扭转,腰椎负担高。但结论是不予认定。因为经小委员会、审议会议等共三次确认,所申请的椎间盘突出症未被认定,医学所见是椎管狭窄症(案件编号340020190001621)。负担被认可了,可申请的那个病不在那里。
一位在造船厂做管道及舾装品安装34年4个月的申请人,也在类似的地方分开。职业环境医学专科医师评价说”在狭窄空间反复保持不稳定的腰部姿势,业务关联性高”。尽管如此仍不予认定,理由在医学所见这一侧。
经MRI所见及临床症状确认,理由是
“离职2年后才发病,过去无就诊记录,所申请伤病为无需积极治疗程度的椎间孔狭窄所见,未确认到显著的神经根压迫”
因而未认定相当因果关系。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判定书(2018),案件编号340020180000118
这里要读出两点。一是神经是否真的受到压迫是伤病确认的核心;二是在职期间的就诊记录如果是空白,就很难把发病时点接到工作期间上。顺带一提,这件是离职2年后发病的情形,但离职并不会让申请之门关上。时效和条件在离职后也能申请工伤,只要还在时效内里整理过。
第二道关口:不是年限,是记录
过了第一道关口,作业调查才开始。把在这里分开的两件并排放。
- 29岁,在所属单位做组装(취부)作业约3年7个月
- 此前喷砂、制罐、管道经历约4年被合并确认
- 调查确认取用杠杆滑车11.5kg、液压千斤顶13kg、吊耳20~30kg
- 作业分析中记录了在狭窄空间蹲着弯腰的姿势
- 判断:认定为业务上疾病(案件编号340020190000867)
- 在所属单位做钣金作业约9个月
- 陈述自1993年起做钣金,但没有佐证材料
- 入职前约5年查不到客观的工作记录
- 伤病为伴退行性变化的椎间盘膨出,无显著神经根压迫
- 判断:不予认定为业务上疾病(案件编号640020200001984)
29岁、3年7个月,是很短的工龄。之所以仍被认定,是因为搬过的东西有多重、以什么姿势作业,都以数字和记录留了下来,而且此前单位的经历被合并计算。负担业务的从事期间,即使换过公司也可以合并。
另一边虽然有”以前干了很久”的陈述,却没有能撑住这句话的材料,能确认的期间是9个月。判定委员会看的不是陈述,而是留下来的记录。年轻也会起到有利作用,因为越是难以用退行性变化解释的年龄,天平越往工作这一侧倾。
第三道关口:以前就痛过的腰吃亏吗
这是很多人担心的地方。先说结论:有既往病史并不会把门关上。
一位在造船厂做管道安装24年9个月的申请人,2003年到2007年间曾四次因腰痛接受公伤治疗。即便如此仍被认定。因为确认了狭窄空间作业和重物搬举,从工作期间和作业姿势看,工作因素超过自然经过而对退行性变化及其加重起了作用(案件编号340020190001981)。
一位做自动焊接13年10个月的申请人,案件更进了一步。这位在2003年就已因同一部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获得工伤认定、并拿到伤残14级判定,2021年因同一伤病再次获得认定(案件编号340020210002392)。委员会认为弯腰姿势和重物搬举长期反复,对该伤病的发病或加重产生了影响。
施行令附表3之所以特意写下”既有疾病加重的情形””衰老进展更快的情形”,原因就在这里。退行性这个词不是判定的终点,而是审议的起点。
腰也有推定原则
对高发的肌肉骨骼伤病,适用通常所说的推定原则。现行标准是2026年2月23日施行的韩国雇用劳动部告示第2026-14号:同时符合规定的伤病、职种、工作年限和有效期时,评价为工作关联性强。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八种对象伤病之一。
- 对象伤病
- 腰椎间盘突出症(腰)等八种
- 从事年限
- 10年以上
- 对象工种
- 建筑业的焊工、管道工、模板木工、石工、电工、钢结构工、重型机械驾驶员、钢筋工;造船业的焊工、管道工、组装工、打磨工、涂装工、电装工;以及汽车维修、轮胎成型与硫化、制造业焊接、垃圾收集、列车维修、配电带电作业
- 有效期间
- 从停止身体负担业务的次日起,到首次诊断日不超过12个月
前面那件被认定的管道工判定书里,也原样载有”暴露期间24年9个月认定,属于肌肉骨骼推定原则适用对象”的审查意见。
特别诊察,以及最近的变化
腰的案件耗时长,原因之一是特别诊察。这是公团为判断业务关联性,要求公团所属医院做医学诊察和作业调查的流程,前面判定书里出现的取用重量实测、作业录像分析,大多出自这个过程。判断材料变厚,时间也就跟着加上去。
按雇用劳动部2025年9月1日发布的工伤处理期间缩短对策,特别诊察额外花掉的时间平均为166.3天。因此肌肉骨骼疾病高发、案例已充分积累的32个工种(建筑业18个、其他14个),改为不做特别诊察,经公团灾害调查和判定委员会审议处理。管道工、焊工、模板木工等建筑工种,以及一直等得很久的配餐调理员、疗养保护师、环境美化员等都进了这份名单。
后续统计显示,肌肉骨骼疾病平均处理时间从2025年第一季度的208.0天降到2026年第一季度的157.2天,缩短50.8天。不过这是季度平均值,不等于每个腰部案件的预计时间。政府目标是把职业病整体平均时间降到2026年的160天、2027年的120天。处理期间的全貌在在韩国申请工伤后,结果要等多久?里讲过。
那该准备什么
把三道关口反过来,就是准备清单。第一是影像和病历。神经压迫所见在判读报告里怎么写,左右着第一道关口,所以最好先确认MRI判读单和初诊记录。第二是重量和姿势的记录。经手过的材料和工具的实际重量、一天搬几次、以什么姿势干几小时,写下来就成了作业调查的材料。第三是工龄的佐证。换过的单位如果没有日雇工作记录表或经历证明书,干得再久,在审议里也等于不存在的期间。
还有,疼了就要当时去看病。忍着干、辞职之后才去医院,在职期间的那段空白,日后在争论发病时点的场合会变得不利。
我在医院院务科负责工伤业务,会陪着一起写申请书、准备病历和影像。腰尤其是即便材料齐了判断也会分开的部位。如果是要和影像所见争论的案件,或者不知道怎么呈现负担业务的案件,申请前和劳务士(노무사)等专家一起设计一下也是个选择。如果卡在意见书这一步,对应顺序在工伤材料去哪儿办?按医院、公司、公团分好类里整理过。
常见问题
MRI上写着退行性,工伤就难了吗?
工龄不到10年就用不了推定原则吗?
搬东西闪了腰得了椎间盘突出,算事故还是疾病?
被要求做特别诊察,是不是意味着要等很久?
最后想说的话
读腰突的判定书,最后总会回到同一个地方。审议不是量疼痛程度的场合,而是用留存的材料确认这份疼痛来自工作的场合。干了34年的身体没通过、干了3年7个月的身体通过了,也是因为这个。
换句话说,今天记下来的,会成为明天的材料。今天搬的材料有多重,用那个姿势待了几小时,还有腰疼那天去过医院的一行记录。现在看着不起眼,但在判定委员会的桌上,那就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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