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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工伤,离职后还能申请吗?从确认粉尘作业经历,到公团精密诊断,再到疗养与尘肺补偿年金的区别,按顺序说明

本博客介绍韩国工伤保险(산재보험)制度,面向在韩国工作的劳动者。文中的法律条文、金额与程序均以韩国为准。

在韩国,曾经或目前从事粉尘作业的劳动者如果被诊断为尘肺病,即使已经离职,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尘肺判定。 请先整理过去的工作单位、工作期间和粉尘作业内容,再向勤劳福祉公团(劳动福利公团)咨询尘肺疗养给付或尘肺补偿年金的申请流程。

尘肺病可能在长期吸入粉尘后经过一段时间才被发现,因此不能只看现在是否还在原公司工作来判断能否申请。《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明确把正在从事或曾经从事粉尘作业的劳动者列为申请对象。

不过,尘肺病申请与一般事故工伤的流程不同。并不是向医院交一份申请书就结束,而是由公团委托指定健康诊断机构检查,再由尘肺审查会议(진폐심사회의)审查病型、并发症和心肺功能,分别决定是否属于疗养对象以及尘肺伤残等级。想先了解职业病工伤的整体认定框架,可以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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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粉尘作业经历按记得的顺序写下工作单位、期间、工序、接触的物质和产生粉尘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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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诊断资料和申请书带上胸部影像、诊断书等现有资料,向公团确认尘肺疗养给付或尘肺补偿年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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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公团申请首次申请时一并提交粉尘作业从业经历确认书和所需医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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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指定机构诊断在公团告知的健康诊断机构接受胸部影像、肺功能等尘肺判定所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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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公团决定尘肺审查会议审查后,分别确认疗养对象、尘肺伤残等级和尘肺补偿年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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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情变化时考虑再次申请上次诊断后病情加重的,向公团确认再次申请时间和紧急诊断例外
Contents 目录 08 SECTIONS
  1. 01 哪些情况可以考虑申请尘肺病工伤?
  2. 02 已经离职或公司倒闭,也可以继续确认工作经历
  3. 03 流程与一般工伤申请不同
  4. 04 公团精密诊断检查什么?
  5. 05 疗养与尘肺补偿年金不是同一个决定
  6. 06 上次判定后病情加重,可以再次申请
  7. 07 常见问题
  8. 08 现在先把过去的工作单位一行一行写下来

哪些情况可以考虑申请尘肺病工伤?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91条之2规定,劳动者从事有患尘肺病风险的粉尘作业并因此患病的,属于职业病。这里的尘肺病,是指同一法律第5条所说的,因吸入粉尘而使肺部发生纤维增生性变化的疾病。

因此,只确认肺部有异常还不够,需要同时看下面两方面。

工作经历
是否从事过法规所列的粉尘作业,例如处理岩石、金属或玻璃纤维等材料的工作
医学判定
在公团流程中,胸部影像显示的尘肺病型、心肺功能受损程度和并发症如何判定

不能断定只有矿工才能申请尘肺病工伤。施行规则第32条把《产业安全保健基准相关规则》中的粉尘作业,以及被明确认为存在尘肺风险场所的作业纳入范围。如果曾在石材加工、铸造、焊接、打磨、隧道或建筑工地接触粉尘,比起职位名称,更应具体整理在哪道工序、接触什么粉尘、接触了多久

已经离职或公司倒闭,也可以继续确认工作经历

法律第91条之5不仅包括现在从事粉尘作业的人,也包括过去从事过这类工作的人。不能仅因离职就认定无法申请尘肺病工伤。如果很久以前在多家单位工作过,更应在记忆和资料进一步模糊前,按时间顺序整理工作经历。

  • 工作单位名称和大致入职、离职时间
  • 矿山、工厂、建筑工地等实际工作地点
  • 采掘、切割、打磨、焊接、混合等具体工序
  • 接触的岩石、金属、粉末和产生粉尘的情形
  • 口罩、集尘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场所通风情况
  • 国民年金参保记录、雇用保险记录、工资资料、经历证明等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材料
  • 过去的特殊健康检查结果、胸部X光片、CT等医疗资料

首次申请时,需要由雇主证明的粉尘作业从业经历确认书(분진작업 종사경력 확인서)。但如果单位停业、倒闭或无法取得雇主证明,不是只能放弃申请,还可以通过公团规定的粉尘作业从业事实确认书(분진작업 종사 사실확인서)等替代材料核实事实。年代久远的工作经历可能无法用一张文件完全证明,请先收集现有材料,再向管辖公团询问需要补充什么。

流程与一般工伤申请不同

通常,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在取得劳动者同意后,可以代办疗养给付申请。但《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施行规则》第20条尘肺病疗养给付排除在这种医疗机构代办范围之外。

因此,如果怀疑尘肺病,不要只像一般事故那样等待医院收费处办理 One-Click 代办,先向勤劳福祉公团确认尘肺申请路径会更稳妥。可以在目前就诊的呼吸内科准备诊断资料,但公团判定所需的精密诊断机构和日期应以公团通知为准。


一般事故或疾病工伤
  • 准备疗养给付申请书和医生意见书
  • 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取得同意后可以代办申请
  • 职业病在必要时由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审议

尘肺病工伤
  • 附上粉尘作业经历和尘肺医学资料向公团申请
  • 一般医疗机构代办规则不包括尘肺病疗养给付
  • 经过公团委托诊断和尘肺审查会议作出专门判定

尘肺病属于职业病,但依施行规则第7条,不由业务上疾病判定委员会审议,而是经过法律第91条之6至第91条之8规定的诊断和尘肺审查会议审查。不走一般职业病判定委员会,并不等于无需审查就会获得认定。

公团精密诊断检查什么?

公团收到申请后,会委托《尘肺劳动者保护法》规定的健康诊断机构进行尘肺判定所需诊断。健康诊断机构把结果送交公团后,公团经尘肺审查会议审查,判定以下事项。

尘肺病型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分类判读胸部普通X光影像,区分疑似和第1型至第4型
心肺功能
根据肺功能检查结果,判定正常、轻微损害、轻度、中度或高度损害等
并发症
确认活动性肺结核、支气管扩张、气胸、符合法定条件的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等疗养对象并发症
保险给付
根据判定结果决定是否支付疗养给付,以及尘肺伤残等级和尘肺补偿年金

检查以判定所需的胸部影像和肺功能检查等为中心。即使已经在其他医院做过CT或肺功能检查,也不表示公团指定的诊断流程会自动结束。请保存既往影像和病历,并向公团或诊断机构确认是否需要携带。

疗养与尘肺补偿年金不是同一个决定

这里很容易发生误解。影像上出现尘肺病改变,不等于所有人都会立刻成为住院或门诊疗养对象。反过来,不属于疗养对象,也不表示尘肺补偿年金的可能性自动消失。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施行令》第83条之2和附表11之2分别规定了疗养对象认定标准尘肺伤残等级标准。公团会依据同一套尘肺判定资料,分别确认这两项决定。

误解只要有尘肺病表现就都要住院疗养
事实疗养要另行判断是否符合并发症、高度心肺功能损害、大阴影范围等法定标准
误解不属于疗养对象就没有任何给付
事实还要另行确认依据尘肺病型和心肺功能确定的尘肺伤残等级及尘肺补偿年金
误解可以直接领取一般伤残给付和休业给付
事实尘肺病适用由疗养给付、看护给付、丧葬费、职业康复给付、尘肺补偿年金和尘肺遗属年金构成的特别给付体系

尘肺补偿年金由按尘肺伤残等级计算的尘肺伤残年金和基础年金相加组成。实际金额会随公团判定的等级、适用平均工资等个人资料而不同,不能只看病型名称就提前断定金额。收到决定通知书后,请分别确认疗养与否、等级和年金计算内容。

注意
尘肺病工伤不能直接套用一般工伤给付表。尤其不要认为“治疗期间当然会有休业给付”或“尘肺病型相同,年金额就相同”,应确认尘肺特别规则和公团对个人案件的决定。

上次判定后病情加重,可以再次申请

如果已经收到疗养给付或尘肺补偿年金的支付、不支付决定,原则上可以在诊断结束之日起满1年后,或者疗养结束时再次申请。但健康诊断机构因并发症或高度心肺功能损害等情况出具需要紧急诊断的医学意见时,即使未满1年也可以申请,依据为法律第91条之5第2项。

如果突然更加气短,或出现咯血、胸痛、发热等新症状,不要只等再次申请日期,应先就医。是否属于紧急诊断例外,不能只凭症状自行确定,应同时确认看过当前病情的医生意见和公团说明。

常见问题

离职已经很久,还能申请吗?
可以考虑申请。法律不仅把目前从事粉尘作业的劳动者列为对象,也包括过去从事过这类工作的人。但需要确认在哪家单位、何时、从事何种粉尘作业,因此请先整理旧的工作资料、健康检查资料和记得的工序。
公司倒闭,拿不到经历确认书怎么办?
如果因倒闭等原因无法取得雇主证明,可以用公团规定的粉尘作业从业事实确认书和其他材料核实经历。请收集工作记录、工资资料、同事确认等现有材料,再向公团询问补充范围。
从医院拿到尘肺病诊断书就会直接认定吗?
不会。诊断书是申请所需资料,但还要经过公团委托的健康诊断机构诊断和尘肺审查会议审查,判定病型、心肺功能、并发症和保险给付。
被判定为尘肺病后,也要申请休业给付吗?
尘肺病适用与一般工伤不同的保险给付特别规则。法律规定的尘肺给付包括疗养给付、看护给付、丧葬费、职业康复给付、尘肺补偿年金和尘肺遗属年金,不直接适用一般休业给付规则。请向公团确认自己的决定通知书和给付种类。

现在先把过去的工作单位一行一行写下来

申请尘肺病工伤的第一步,不是自己判断复杂的医学术语,而是按记忆逐项写下过去的工作单位、期间、实际工序和产生过什么粉尘,再收集仍保存的健康检查结果、胸部影像和诊断书。

接着可以向勤劳福祉公团说明“正在考虑以过去的粉尘作业经历申请尘肺判定”,并询问管辖分部、最新申请表、经历确认方法和指定健康诊断安排。如果公司已经不存在或曾更换多个工作单位,最好一开始就把这些情况一起说明,以便确认补充材料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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