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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也能申请工伤,只要还在时效内从受给权保护条款到各项给付的时效3年和5年,再到公司倒闭时怎么举证,一步一步讲清

本博客介绍韩国工伤保险(산재보험)制度,面向在韩国工作的劳动者。文中的法律条文、金额与程序均以韩国为准。

不少人在工作中受了伤、得了病,却是离开公司之后才想起工伤这回事:当时忙着治疗、看公司脸色,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情况能算工伤(산재),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在医院帮人办工伤手续,也常有人压低声音问:”其实那家公司,我上个月已经辞了,还能申请吗?”

先说结论:能。工伤保险给付的领取权利,不会因为离职而消失,这是法律写明的。公司倒闭了也一样。真正要确认的只有一件事:时效。

说明
本文讲的是韩国的工伤保险(산재보험,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制度。申请期限和时效的算法与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在韩国工作中受的伤,请按韩国规则判断。
Contents 目录 07 SECTIONS
  1. 01 为什么可以?工伤是向公团主张的权利,不是向公司
  2. 02 公司倒闭了,也一样
  3. 03 真正要盯住的是时效
  4. 04 离职很久之后才查出病的情况
  5. 05 还在职的话,更没必要为了申请而辞职
  6. 06 常见问题
  7. 07 最后想说的话

为什么可以?工伤是向公团主张的权利,不是向公司

先看结构。工伤给付不是公司发的钱,而是向勤劳福祉公团(劳动福利公团)请求、由公团支付的法定保险给付。所以无论你和公司的关系走到了哪一步,只要受伤当时是劳动者,请求权就还在你手里。

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88条第1款这样规定:
“劳动者领取保险给付的权利,不因退职而消灭。”
没有任何解释空间的一句话。

判断标准不是”申请的此刻你在不在职”,而是“受伤的时候,或者干那份导致生病的活的时候,你是不是劳动者”。自己辞的也好,被劝退的也好,合同到期的也好,离职的方式不影响请求权。同一条法律还规定这项权利不得转让、不得扣押,可见法律把它保护到了什么程度。

公司倒闭了,也一样

“公司都没了,我找谁申请?”这个担心也用同样的结构就能解开。付钱的是公团,公司还在不在,不是申请的障碍。就算公司当初根本没申报工伤保险,也照样能申请,这一点在老板没给交工伤保险?在韩国你照样能申请工伤里讲过了。

不过会多出一个现实问题:公司没了,能确认受伤经过和干活事实的窗口也跟着没了,所以证明材料要自己多备一些。

  • 雇用保险参保记录(고용보험 피보험자격 이력내역서,可确认工作期间和单位)
  • 健康保险资格得失确认书(건강보험 자격득실확인서)
  • 工资入账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明细
  • 受伤当时的病历和初诊记录
  • 一起干活的工友的证言或联系方式

不是这些材料都齐了才能申请。有些部分公团会依职权调查,所以正确的顺序是:能收集多少收集多少,先把申请交上去。

真正要盯住的是时效

比离没离职重要得多的,是时间。工伤保险给付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不行使,就会因时效而消灭(《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112条)。

3年
疗养给付、休业给付、看护给付等。疗养给付从接受疗养之日的次日、休业给付从休业之日的次日分别起算
5年
伤残给付、遗属给付、丧葬费、尘肺补偿年金等。伤残给付从治愈(伤情稳定)之日的次日、遗属给付从死亡之日的次日起算(2018年12月修法,从3年扩大到5年)
时效中断
向公团提出给付请求,时效即告中断(第113条)。如果是需要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首次请求,中断的效力还及于其他保险给付

这里有一个实务上很关键的点:时效靠提交请求书就能中断。

实务提示
时效快到期的话,材料不齐也先把请求交上去,这是最稳妥的做法。请求书一交,时效就停止计算,缺的材料之后可以补。

就算之前是自己掏钱或者走健康保险(건강보험)看的病,只要还在时效之内,申请获得认定后,那段时间自己负担的治疗费也有办法结算回来。

离职很久之后才查出病的情况

事故有明确的受伤日期,疾病没有。噪声性耳聋、尘肺、职业性癌症这类病,往往是离开那份工作好几年之后才确诊的。

这种情况,路也没有堵死。只要当年的工作和疾病之间的相当因果关系获得认可,就可能被认定为业务上疾病(职业病),”离职太久”本身也不会让机会消失。时效不是从离职日统一起算,而是从各项保险给付权利可以行使之时开始;准确起算点可能因疾病和申请的给付种类而不同,不能只凭确诊日一概而论。什么样的病按什么标准认定,在韩国,干活得的病也能算工伤:认定标准和准备清单里有详细整理。

只是时间隔得越久,把工作和疾病之间的链条用材料重新搭起来就越难:要找当年事业场的作业环境资料,要重新梳理接触有害因素的年限。这种事一个人做起来很吃力,遇到这类案子,和专门做工伤的劳务士(노무사)等专业人士一起定方向,能少走不少弯路。

还在职的话,更没必要为了申请而辞职

反过来也有人问:”是不是得先辞职才能申请工伤?”完全不用。以申请工伤为由解雇或不利对待劳动者,法律明令禁止(《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111条之2);因工伤疗养休业的期间和之后30天内,解雇本身就是被禁止的(韩国《勤劳基准法》第23条第2款)。这些担心的实际情况,在申请工伤会给公司添麻烦吗?三个顾虑逐条核实里逐条核实过了。

而且就算疗养期间因为各种原因离了职,已经认定的工伤也不会因此动摇,第88条守住的正是这一点。只要还处于因疗养无法工作的状态,离职之后的期间也可以继续请求休业给付。

常见问题

离职已经两年了,现在还能申请吗?
只要在时效内就可以。疗养给付、休业给付是3年,伤残给付、遗属给付等是5年,而且每种给付的起算时间点不同,先确认自己那一项还剩多少时间。时效所剩不多的话,材料没备齐也先提交请求,因为请求一交,时效就中断了。
公司倒闭了,没法证明我在那儿干过活,怎么办?
雇用保险参保记录和健康保险资格得失确认书,公司没了也能开出来;工资转账记录、劳动合同、工友证言也都能证明干活的事实。公团也会依职权调查一部分,不必因为材料不全就提前放弃。如果预计受伤经过会有争议,和专业人士一起设计举证也是一个办法。
离职前是用健康保险看的病,现在还能转成工伤吗?
可以。就算先用健康保险接受了治疗,工伤获得认定后可以通过结算程序转为工伤保险处理,认定之前自己负担的治疗费,也有认定后请求返还的程序。前提是要在疗养给付的时效(3年)之内。
现在没工作、没收入,休业给付也能拿吗?
不会仅仅因为退职就停发休业给付。它是对因工伤疗养而无法工作的期间支付的给付,只要这个状态还在持续,离职之后的期间也可以请求。申请时填写已经发生的停工期间;疗养继续时,可再申请之后新发生的期间,而且每个停工日的3年时效分别运行。

最后想说的话

“公司我都已经辞了”这句话后面,往往跟着犹豫:怪自己拖了这么久,觉得事到如今还有什么用。但法律的设计方向恰恰相反:权利不因离职而消失,公司没了也还在,时效走完之前随时可以行使。翻翻日历,如果时间还没走完,现在就是最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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