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工伤赔偿里最难开口的话题。没有任何给付能代替一个人,而读这篇文章的人中,可能有还没缓过神来的家属。所以这篇文章不堆砌安慰的话,只把留下的家属现在需要知道的事按顺序讲清楚:劳动者因工死亡时,为家属生计准备的遗属给付(유족급여),以及用于丧事费用的丧葬费(장례비)。
Contents 目录 07 SECTIONS
遗属给付以年金为原则
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62条规定,遗属给付原则上以年金方式支付。不是一笔到手的大钱,而是每个月持续到账的收入,才能真正守住家属的生计:大钱花完就没了,年金则在资格延续的期间一直发下去。
想先看看遗属给付在整个工伤赔偿里处于什么位置,可以先读在韩国受了工伤,能拿到哪些赔偿?给付项目一次看懂。本文讲的是那张地图留下的细节:遗属给付和丧葬费。
谁能领:领取资格人和顺位
能领年金的人,法律用语叫遗属补偿年金受给资格者(유족보상연금 수급자격자),从死亡当时与劳动者共同维持生计的遗属中确定(第63条)。但在劳动者死亡时,不是韩国国民且居住在国外的遗属,不属于遗属补偿年金领取资格人。先说很多人最担心的一点。
法律对遗属的定义,第一个位置是这样开始的。
“配偶(包括事实婚姻关系的人)”
就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要实际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就是遗属。韩国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5条第3号
配偶以外的家属,则附带年龄或残疾条件。
- 配偶
- 第一顺位。没有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配偶也包括在内
- 子女·孙子女
- 未满25岁即有领取资格。孙子女的标准经2023年修法从19岁放宽到25岁
- 父母·祖父母
- 60岁以上即有领取资格
- 兄弟姐妹
- 未满19岁或60岁以上有领取资格
- 有残疾的遗属
- 即使不符合上述年龄标准,符合法定残疾程度的也可以成为领取资格人
领取权利的顺位,依次是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女、祖父母及兄弟姐妹。而且这个资格不是固定不变的:配偶再婚(包括事实婚姻的再婚)会失去资格,子女到达标准年龄也会失去资格(第64条)。
劳动者死亡时居住在韩国并取得资格的外籍遗属,后来为了在国外居住而出境,也会失去资格。当时是韩国国民的遗属,后来丧失韩国国籍并在国外居住,或者为了在国外居住而出境的,也一样(第64条)。普通短期出境本身不属于这一情形。
年金领取权人失去资格时,有同顺位领取资格人就由同顺位人承接,没有则由下一顺位人承接。若没有其他可承接的领取资格人,年金支付结束。不过,此前已支付年金除以各次支付时平均工资所得天数的合计不足1,300天时,法定差额会向失去资格当时的遗属一次性支付(第62条、第64条)。
能领多少
年金:从给付基础年额的47%起步
遗属补偿年金的计算,用一个叫给付基础年额(급여기초연액)的基准额:死亡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乘以365,简单说就是一年分的平均工资。年金额由两部分构成(第62条,附表3)。
- 基本金额:给付基础年额的47%
- 加算金额:包括年金领取权人本人在内,共同维持生计的领取资格人每1名加给付基础年额的5%,最多加到20%
举个例子。平均工资每天10万韩元的劳动者去世,留下配偶和两个年幼的子女,给付基础年额是3,650万韩元,领取资格人3名,加算15%。年金就是给付基础年额的62%,一年2,263万韩元,摊到每个月188万韩元左右。算出来的年金按一年12等分,每月25日支付当月份(第70条)。
可以看到,这项给付的起点也是平均工资。平均工资被算低了,遗属给付也会跟着变低,所以基准额是怎么定的值得单独确认。
需要一笔现钱时:领一半一次金的选择
年金是原则,但法律也知道办丧事、料理后事需要现钱的现实。年金领取权人如果愿意,可以选择先把遗属补偿一次金的50%作为一次金领走,年金则减半支付(第62条)。这是在眼前的开销和今后的生计之间留出的选择余地。
如果没有任何领取资格人:一次金1,300天分
死亡当时没有任何共同维持生计的领取资格人时,就不发年金,而是向遗属一次性支付平均工资的1,300天分。分开生活的子女或父母等,虽然没有共同维持生计,也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丧葬费:平均工资的120天分
丧葬费是支付给办了丧事的遗属的给付,金额是平均工资的120天分(第71条)。如果没有遗属办理丧事,或因其他不得已的原因由遗属以外的人办理,则在平均工资120天分的范围内,向实际办理丧事的人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为防平均工资特别高或特别低的情况,每年会告示一个范围。以2026年为准,最高金额19,279,760韩元,最低金额13,943,000韩元,计算结果超出这个范围时,分别按最高额或最低额支付。
请求这样进行
遗属给付和丧葬费可以用一份请求书一起请求。
- 1准备材料准备死亡诊断书(或尸体检验书)和家族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等能确认家属关系的材料。事实婚姻关系的,准备能证明共同生活的资料
- 2提交请求书把遗属给付·丧葬费请求书交到勤劳福祉公团(劳动福利公团)分部,或通过雇用·工伤保险综合服务网(total.comwel.or.kr)提交
- 3公团调查与决定是否属于业务上灾害、谁是领取资格人,由公团调查后决定
- 4支付年金每月25日支付,一次金和丧葬费按决定支付
这里有一个岔路口。坠落、夹伤这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与工作的因果关系比较清楚;但脑出血、心肌梗死这类因疾病死亡的,是否属于业务上灾害本身就是审查的争点。过劳、工作压力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要靠资料证明,而这个举证是留给家属的功课。哪些情况算业务上灾害,大框架在在韩国哪些情况算工伤?认定的三大类型里整理过。需要收集工作记录和病历资料来搭建因果关系的案子,特别是过劳死或疾病死亡这类预计会有争议的案子,从一开始就和专门做工伤的劳务士(노무사)等专家一起准备,是减少家属试错的路。
常见问题
没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配偶,能领吗?
年金和一次金可以选吗?
领着年金再婚了会怎样?
丧事还没办,丧葬费能先领吗?
最后想说的话
这篇文章里的任何数字,都填不上失去的人留下的空位。但让家属的生计不至于崩塌,是这个制度想做的事,而这份权利要请求了才会开始。现在没能备齐所有材料也没关系。在5年的时效之内,从准备好的开始一件一件来就行。
评论 0
所有评论经站长审核后显示。